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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申报条件
发布时间:
2023/11/14 01:04
本文将为你盘点江苏省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推选申报条件、范围、程序等,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智慧化建设,充分发挥其对文旅行业创新发展的引领作用。关于该政策详情可以直接咨询以下指导电话为您解答指导!
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条件
推选范围
属于5G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相关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创新应用,以后建成,通过验收正常使用或已上线试运行,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或具有应用培育价值,对智慧文旅建设具有推广和借鉴作用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:
促进线上线下融合,便捷服务文旅消费,培育文旅新消费模式发展的;
对接丰富江苏智慧文旅平台服务内容和数据应用,助力平台建设的;
运用信息技术支撑服务文化和旅业疫情防控、复工复产的;
对文化和旅游资源数字化、化、智能化开发应用的;
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模式、新服务在文化和旅游领域赋能,提升文旅营销、管理和服务水平的。
程序
由申报单位自主报名,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、专家评审等环节,推选产生2020年度示范项目和培育项目。具体流程如下:
主管部门推荐。申报单位向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,其中申报主体应为项目业主(甲方),可与项目承建主体(乙方)联合申报。按要求在示范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并填写项目申报表、提交申报材料,并打印纸质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,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与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。每个设区市在申报系统中对项目申报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不超过15个项目,在系统上传并寄送申报表盖章件。省直单位(或下属单位)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,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审核。
专家初审。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评。
评审答辩。对通过初评的项目组织现场答辩,进行综合评估。评审结果分为和两个等级:对于综合评估评分较高、有较好市场前景的项目,拟定为等级;在综合评估中表现出色,在行业能产生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,形成本行业、本领域典型突出解决方案的项目,拟定为等级。
公示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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